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15000Nm³/h天然气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初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15000Nm³/h天然气制氢项目;
⑵建设地点: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北部空地;
⑶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⑷建设内容:主要建设主要建设一套15000Nm³/h天然气制氢装置,包括造气单元和净化分离单元,主要设备有转化炉、吸附塔、专用程控阀等,所需公辅设施依托原厂所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⑵单位地址: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健 联系电话:181 6163 3546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评价单位: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⑵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F
联系人:杨兴荣 联系电话:0951-8420555 电子邮箱:19939230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浏览以下网站下载、浏览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gR9gVP11speHuA9WeRllA 提取码:elu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具体如下: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993923014@163.com
(2)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F
收件人:杨兴荣
收件人联系电话:0951-84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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