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产业链配套30000Nm3/h甲醇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产业链配套30000Nm3/h甲醇制氢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产业链配套30000Nm3/h甲醇制氢项目
建设地点: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30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一套,采用甲醇裂解技术、两段PSA净化工艺生产氢气。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建 联系电话:18161633546 电子邮箱:158483545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51-8420555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邮箱;也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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