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煤焦油及烷烃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重大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水处理站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煤焦油及烷烃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重大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水处理站部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煤焦油及烷烃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重大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水处理站部分)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预处理工段、生化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和废气处理工段;其中预处理工段主要建设集水池、事故罐、均质罐、两级隔油池、两级气浮池和中间水池;生化处理工段主要建设两级AO池、二沉池和中间水池;污泥处理工段主要建设污泥浓缩池、集油池、储油罐、浮渣池和油泥池;废气处理工段主要建设氧化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塔和玻璃钢烟囱;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其他辅助工程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昊 联系电话:13995394174 电子邮箱:27884690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51-8420555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邮箱;也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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